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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43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代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12100000717808664F;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差额拨款;主要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铭丰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何黎明。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物流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区域物流和企业物流研究与咨询、物流专业人员培训、物流技术开发、物流资料编辑。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设有财务部、办公室、审计部、标准部、培训部及评估办共计6个职能部门。

二、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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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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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总计916.62万元。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 2023 年度总收入 916.6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45.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68万元。系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22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355.68万元,减少了90万元,减少了25.3%,主要是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用于基本支出的财政拨款的减少。

(2)事业收入495.57万元。系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2年决算事业收入136.79万元,增加了358.78万元,增加了262.28%,主要是以前年度受疫情影响的业务在23年度体现,收入大幅增长。

(3)其他收入84.70万元。系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存款利息收入等。比22年决算其他收入76.21万元,增加了8.49万元,增加了11.14%,主要是利息的增加。

(4)年初结转和结余 70.67万元。系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2年决算的年初结转和结余55.57万元增加了15.1万元,增加了27.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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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支出总计916.62万元。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 2023 年度总支出916.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5.2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以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22年决算的就业保障支出47.20万元,减少了12.37万元,减少了26.2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2)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316.97 万元。主要是用于国资监管方面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相关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比22年决算数430.28万元,减少113.3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不必要的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工资等的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23.48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相关支出。比22年决算数31.27万元,减少7.79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住房改革支出减少。

(4)结余分配419.89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交纳的所得税和转入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比 2022 年度决算数44.83万元增加了375.06,增长了836.63%,主要原因:一是非财收入增加,非财结余大幅增长,对应提取专用结余也增加;二是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1.45 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比 2022年度决算的结转和结余70.67万元增加50.78万元,增加 71.86%,主要原因是预留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年金财政收回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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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4.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13.25 万元,主要是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14.38 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3 年度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 7.19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97.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3 年度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 157.51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非必要的日常运行经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工资的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22.56 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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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66.59万元,主要包括:电费、取暖费、租赁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物流事业服务中心当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指单位用于国资监管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住房改革支出:指单位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相关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中国物流与采购网编辑